“5.14”事故系在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韶鋼松山”)施工現場發生的行車爆炸事故。 為妥善解決相關事宜,公司與韶鋼松山進行了友好協商,于 2013年1 月31 日雙方簽署了《補償協議書》,現就該事項的主要內容公告如下:
一、協議主要內容
1、韶鋼松山因“5.14”事故導致的一切損失,由公司以 390 萬元人民幣進行補償,韶鋼松山不再就“5.14”事故對公司進行任何形式的索賠。
2、協議簽訂之日起 30天內公司向韶鋼松山支付全部補償款。
3、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4、協議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其他說明
公司將按照協議向韶鋼松山支付補償款,補償支出將影響公司 2012年第四季度的損益,不會影響2013年度的損益。截止目前,公司已全部與事故損失各方簽署了相關補償協議,全部補償金額未超出董事會的授權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