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鋼鐵集團公司80t橋式起重機制動輪及閘瓦崩裂事故
事件回顧:
2003年7月6日晚,唐山鋼鐵集團公司一煉鋼檢修車間一臺80t橋式起重機在將空鋼水包起吊到4m高時,起重機減速機一端固定螺栓突然斷裂,造成減速機一端翹起,主鉤抱閘抱死,空鋼水包不能起落。車間劉某帶領電工、鉗工到現場進行處理。7月7日0時45分,在松動主鉤抱閘將空鋼水包落地過程中,制動輪及閘瓦突然崩裂,將劉某擊傷,搶救無效死亡,其他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7萬元,有2臺制動器損壞。
該設備起重量80/20t;跨24m,已經過檢驗和注冊登記(QD80/20-24型)。
事故原因:
由于制動輪原材料部分化學成分(C、Mn、Si)超標造成脆性增加、塑性下降,在制動系統傾斜使制動輪承受巨大壓力且制動輪又存在裂紋,在制動輪高速旋轉的狀態下,最終造成制動輪崩裂,導致人員傷亡。
大連A鋼鐵集團橋式起重機吊運鋼渣斗鋼絲繩斷裂傾翻事故
事件回顧:
2003年10月11日9時45分,大連A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第一煉鋼廠2號電爐,吊運鋼渣斗的鋼絲繩斷裂,渣斗翻倒,將一名作業人員燙傷致死。詳細經過:
2003年10月11日早晨,大連A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鋼鐵公司)第一煉鋼廠一車間2號電爐丁班在進行煉鋼作業。上午9點40分,負責吊渣斗的電爐工陳*要來車間正在運行的2號橋式起重機,把吊渣斗專用鋼絲繩吊索具掛在2號吊車小鉤頭上,欲將丙班留在渣坑中裝有熱鋼渣的渣斗子運走。
9點45分左右,陳*在坑下將繩扣掛在渣斗子上端兩個耳軸上,走到東端梯子處(渣坑為東西方向,渣斗距渣坑東墻9.6米),此時操作臺車上東端電爐工侯*發現陳*站在渣坑東墻根不上來,便喊“老陳,快上來”,陳*沒理睬,并揮動雙手做著起吊手勢。站在臺車西端的王*,面向西側,感覺陳*有時間上到坑上后,便指揮吊車慢慢將繩子抻緊。就在繩子抻緊、稍做水平移動時,吊渣斗子鋼絲繩突然斷裂,渣斗傾翻,液體鋼渣沿著渣坑自西向東流淌,鋼渣前沿距渣坑東墻0.8米。渣斗子傾翻后坑上人看到陳*的狀態是:站在梯子第二凳上欲上攀。由于臺車東端距渣坑東墻1.5米,形成通道,高溫氣流迅速抬升,陳*恰置于其間,致使呼吸系統吸入性損傷、窒息,同時衣褲被烤燃后燒傷,經大化醫院搶救無效后死亡。
事故原因:
經過事故調查組的現場勘察取證,調閱相關材料,詢問有關人員,認定此起起重傷害事故是由于吊索具有缺陷加之作業人員違章作業,安全管理不善等造成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發生的具體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1.用于吊運鋼渣斗子的鋼絲繩(吊索具)有缺陷,事故發生前,所使用的鋼絲繩(吊索具)在吊車鉤頭反復擠壓下已有70%的鋼絲受到創傷,并呈扁狀,且已斷絲嚴重;破損的鋼絲繩承受不了渣斗重量,在起吊的瞬間突然斷裂,致使渣斗子翻倒,上千度高溫鋼渣流淌出來,是造成此起死亡事故發生的直接主要原因。
2.電爐工陳*安全意識淡薄,違章作業。違反鋼鐵公司《第一煉鋼廠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第133條“吊運渣斗子的鋼絲繩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的規定,在沒有對用于吊鋼渣斗子的鋼絲繩(吊索具)進行檢查,將已斷絲嚴重鋼絲繩(吊索具)繼續用作吊鋼渣斗子用,造成吊車司機在剛開始起吊時,破損的鋼絲繩承受不了渣斗重量而突然斷裂,致使渣斗子翻倒,上千度高溫鋼渣流淌出來。同時,違反鋼鐵公司《起重作業安全操作管理暫行規定》第6條“坑下司索作業,人上坑后方可指揮吊車作業”的規定,在下到渣坑掛鋼絲繩后沒有按規定回到地面。也是造成此起死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鋼鐵公司第一煉鋼廠對用于吊鋼渣斗子的鋼絲繩(吊索具)管理有漏洞,對長期用于吊運鋼渣斗子的吊索具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隱患認識不足,對吊索具管理不嚴,缺乏對吊索具日常保養、檢查、更換的詳細規定;長期違反起重作業有關安全規定,使用單根鋼絲繩吊運鋼渣斗子,造成鋼絲繩在鉤頭處受擠壓,產生應力集中,導致破損嚴重,致使在使用前因檢查不夠而導致鋼絲繩發生斷裂,是造成此起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2.鋼鐵公司第一煉鋼廠長期用于吊鋼渣斗子的鋼絲繩(吊索具)工藝設計上有缺陷,使鋼絲繩扣在開始使用時,操作者可以站在地面上將吊索具套在渣斗耳軸上,當使用一定時間后,繩扣在重力作用下,扣口距離變窄且小于耳軸直徑,操作者就得下到坑下冒著隨時被一千多度高溫鋼渣燙傷的危險用雙手掰開繩扣將其套在渣斗耳軸上,才能完成吊裝作業,致使掛鉤作業處于不安全的狀態,也是造成此起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3.鋼鐵公司第一煉鋼廠對煉鋼作業的安全管理有漏洞。對從事吊裝作業的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無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指揮吊車作業;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對煉鋼作業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不到位,致使作業人員的違章作業得不到及時糾正,是造成此起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遼寧省鐵嶺市清河特殊鋼車間鋼水包吊運傾覆特別重大事故
事件回顧:
2007年4月18日7時45分,遼寧省鐵嶺市清河特殊鋼有限責任公司生產車間,一個裝有約30噸鋼水的鋼包在吊運至鑄錠臺車上方2-3米高度時,突然發生滑落傾覆,鋼包倒向車間交接班室,鋼水涌入室內,致使正在交接班室內開班前會的32名職工當場死亡,另有6名爐前作業人員受傷,其中2人重傷。
事故原因:
一是該公司生產車間起重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按照《煉鋼安全規程》的規定,起吊鋼水包應采用冶金專用的鑄造起重機,而該公司卻擅自使用一般用途的普通起重機;二是設備日常維護不善,如起重機上用于固定鋼絲繩的壓板螺栓松動;三是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廠房內設備和材料放置雜亂、作業空間狹窄、人員安全通道不符合要求;四是違章設置班前會地點,該車間長期在距鋼水鑄錠點僅5米的真空爐下方小屋內開班前會,鋼水包傾覆后造成人員傷亡慘重。
軋鋼廠大車減速機聯軸器絞傷工人事故
事件回顧:
2007年6月20日9點30分左右,某公司軋鋼廠機械車間天車工李某上棒線成品跨東天車準備起吊備件時,發現天車送不上電,就上到大車上部,看到大車南側攔門開著,此時天車鉗工馬某正好站在天車南側檢修通道內準備上車點巡檢。李某讓馬某把攔門關上,并告知天車準備吊備件。馬某上車關上攔門后開始巡檢。李某鳴鈴警示后開始進行吊備件作業。在吊運的過程中聽到馬某大喊讓停車。停車后發現馬某左腿被南側大車減速機聯軸器絞傷。
事故原因:
1、鉗工馬某有著10余年工齡的老鉗工,但安全意識淡薄自我保護意識差,在天車運行過程中巡檢不看周圍環境,且上天車后未和天車工交待具體巡檢事宜,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2、天車工李某在起吊前雖鳴鈴警示,但和馬某沒有很好地溝通,確認不到位,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3、大車減速機聯軸器缺防護罩,再者減速機聯軸器螺栓伸外較長約40mm,也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4、分廠、車間、班組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尤其是在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方面做的不到位,天車運行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萊蕪鋼鐵龍門鉤墜落砸傷人事故
事件回顧:
2007年10月26日,萊蕪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煉鋼廠行車車間乙班行車一班起重機司機王xx開完班前會后,約7時50分到2#行車接上一班趙xx的班上白班,根據班前會組長韓xx的安排檢查限位器,首先檢查主鉤、副鉤上升限位器,因當時主鉤位置較高,先下降了一點主鉤,接著起了起主鉤,檢查確認主鉤上升限位正常,接著進行了副鉤上升限位的試驗,副鉤電路跳閘(證明副鉤上升限位正常),送上電后,王xx向下降了一點副鉤,又進行了小車的行程限位開關試驗,設備正常,王xx填寫完點檢卡后開始行車。
9時左右,電修車間的電工徐xx對該起重機械電氣線路,小車端子箱及主鉤限位器日常巡檢,末發現異常,后鉗工白xx對機械設備進行了點檢,未發現異常。這時,該起重機又和往常一樣工作,期間工作正常。
11時15分,王xx操作該起重機械在l#轉爐右側,將主鉤吊運的鐵水包吊運至主跨鐵水包翻罐位,工作結束后,在龍門鉤脫離鐵水包吊耳后,王xx操作主鉤上升過程中,王鵬德用手勢告訴王xx要副鉤,王xx看到后把副鉤落了下去,小車繼續開著向左走,王xx怕副鉤落到土槽里,就坐在駕駛座上低頭向東下方看,看到王鵬德和另外兩個人在副鉤上掛稻殼袋,看到他們掛好后,便直立起身子點了兩下升副鉤,這時主鉤和龍門鉤突然墜落,龍門鉤將王鵬德(男,38歲,鐵水工)砸在下面。
事故原因:
1、萊蕪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煉鋼廠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未按照操作規程操作,操作失誤,同時起重機兩套上升限位器中一套與卷筒脫鉤,另一套失靈,導致主鉤鋼絲繩過卷,斷裂,主鉤與龍門鉤墜落,龍門鉤擊中在下方作業的王鵬德導致其死亡,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也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2、萊蕪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煉鋼廠設備檢查人員末對起重機械安全保護裝置進行檢查,末保證安全保護裝置靈敏可靠,也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3、萊蕪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煉鋼廠地面操作人員作業時,違反《起重機械安全規程》進人懸吊重物下方里,應先與司機聯系并設置支承裝置的要求和萊蕪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煉鋼廠《起重機械作業規程》“起重機下作業應遠離起重吊物”的規定,在起重吊物下作業,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4、萊蕪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煉鋼廠對職工安全教育力度不夠,現場安全檢查不到位,對起重機械作業人員、設備檢查人員以及地面作業人員的違章行為未及時發現制止,也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煉鋼廠5#天車止檔自15米高處墜落砸人事故
事件回顧:
2008年6月11日上午7:00左右,煉鋼丙班作業長楊某接煉鋼廠生產工程師李某通知,下班后組織本班員工到廢鋼池撿拾廢鋼。8:15分當班人員47人到廢鋼池邊集合,隨后員工相繼進入廢鋼池東側,開始撿拾廢鋼,8:20分,5#天車止檔自15米高處突然墜落,砸在爐前工陳某的頭部(安全帽上有沖擊的裂痕),現場人員組織將其送往縣醫院搶救,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由于軌道受區域空間限制,使用的槽鋼較小,止檔擋板體抗沖擊能力不足。設計結構性的缺陷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由于焊接質量存在問題,焊接強度不夠,在6月10日上午5#天車止擋擋板安裝完成后,至5月11日上午事發期間,由于受天車緩沖器撞擊,導致擋板連接處焊口開焊,在天車運行及廠房振動影響下脫落,嚴重違反了《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程》中“起重機運行軌道的端部及起重機小車運行軌道的端部均應設置軌道端部止擋體,止擋體應有足夠的強度和牢固性,以防止被起重機撞壞出現起重機或小車脫軌而發生事故”的規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又一主要原因。
(1)日常點檢和維修、崗位巡檢未及時發現開焊現象,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2)天車止檔擋板安裝時,未同時安裝安全尺式撞塊,導致天車運行限位開關失靈前沖,未能有效降低天車對止擋板的撞擊頻次和撞擊強度。
重慶鋼鐵29#起重機走臺花紋鋼板焊縫開裂事故
事件回顧:
2008年2月23日18時20分,重慶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型鋼廠中型維修車間維電二班班長曾祥平,與本班組電工隋英華在檢查該車間29#起重機故障過程中,當行至該起重機主梁導電側走臺上,曾祥平與走臺第四塊花紋鋼板一同墜落于8.4米高的地面,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因29#起重機走臺花紋鋼板焊縫開裂,導致曾祥平在檢查該起重機故障過程中,隨同走臺第四塊花紋鋼板墜地死亡。
間接原因——在29#號起重機走臺花紋鋼板焊縫制造時焊縫未焊透、焊縫焊接高度、長度及間距等未達圖樣技術要求;在檢修維護該起重機時,未發現并即時修復走臺花紋鋼板的開裂焊縫,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寶鋼集團韶鋼工地5·14行車爆炸事故
事件回顧:
2012年5月14日下午3時48分左右,五冶集團上海有限公司在寶鋼集團韶關鋼鐵有限公司下屬寶鋼集團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合金鋼優質鋼棒材軋機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地面安裝橋式起重機過程中,起重機箱體梁(大梁)溘然發生爆炸,造成五冶集團上海有限公司作業職員8人當場死亡,1人送病院后經搶救無效死亡,6人受傷。
事故原因:
事故起重機箱型梁內涂料與稀釋劑的揮發物與空氣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氣體,遇焊接引起的高溫發生爆炸。另外,事故起重機箱型梁內存在的爆炸性氣體來源與公司結構二車間產品涂裝工序的分包方株洲湘江科技有限公司個別員工的嚴重違章作業有關。
寶鋼行車吊運270噸鐵水包發生雙板鉤單側脫落傾翻事故
事件回顧:
寶鋼鐵水包傾覆系行車吊運時一側板鉤脫落所致。2012年12月17日上午9時10分許,寶鋼股份煉鋼廠一煉鋼分廠行車在吊運270噸鐵水包時,發生雙板鉤單側脫落,致使鐵水包傾翻。事故造成2人死亡,13人受傷,傷員立即被送醫院救治。
事故原因正在調查。